家庭医生 签约服务 问答攻略 (下篇)
一、基础性签约服务内容包括什么?
答: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础包至少包括以下十项基本内容: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家庭医生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收集居民既往史、家族史,以及健康检查、生活方式、健康状况、疾病用药情况等基本健康信息。帮助其保管、维护、更新健康档案信息。
2、优先预约就诊。由家庭医生转诊,签约患者可以预约的形式优先到上级医院专科就诊。上级医院向家庭医生开放一定数量的号源。
3、慢病长处方。家庭医生可以为签约慢性病患者提供治疗所需的长处方,减少患者到医疗机构开药的次数。医保基金对长处方按相关规定予以报销。
4、转诊绿色通道。根据签约患者病情,家庭医生帮助其转诊到上级医院住院。上级医院向签约居民提供转诊便利。
5、重点疾病健康管理。家庭医生每年为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和糖尿病患者提供1次健康检查,包括常规体格检查和健康状况评估。每年为糖尿病患者提供4次空腹血糖检测。每年为原发性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和诊断明确并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4次随访。为确诊并在家居住的肺结核患者每月随访1次。
6、儿童健康管理。家庭医生为0-6岁儿童提供健康管理,包括新生儿家庭访视、儿童体格检查、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和中医药健康指导。
7、孕产妇健康管理。家庭医生为孕产妇提供健康管理,包括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健康状况评估、第一次产前检查、孕期健康教育和指导、产后访视。
8、老年人健康管理。家庭医生每年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检查,包括常规体格检查和健康状况评估。进行生活方式、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等健康指导。
9、预防接种。家庭医生为0-6岁儿童预防接种,为重点地区高危人群应急接种,并帮助管理预防接种信息。
10、健康教育。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健康生活方式、可干预危险因素、传染性疾病预防等健康教育知识。
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如何收费?
答:《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指出,“根据签约服务人数按年收取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分担”。
1、基础包体现公益性,服务费主要由财政、医保等部门共同承担,不向居民收取费用。相对基础包的补充包,在扣除基本医保基金或商业健康保险等其他筹资渠道的分担比例后,其余部分由居民缴费。
2、签约服务包定价既要体现“物有所值”,提高居民的获得感,也要充分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3、地区物价部门应按照《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定期进行价格调整”的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价格调整,鼓励家庭医生团队多签约,多服务。
4、针对经济困难人群的服务包,可采取购买的方式,动员民政、残联、街道、功能社区等单位团购支付。
5、家庭医生团队向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服务,除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提供非约定的医疗卫生服务或向非签约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按规定收取费用。
6、鼓励纵向医疗联合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支付方式。发挥家庭医生在医保付费控制中的作用,试行部分医保资金交由家庭医生管理的运行模式,探索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向家庭医生团队按人头付费、单病种预付等支付方式,结余用于家庭医生团队奖励。
三、签约服务工作方式有哪些?
答:1、以签订签约合约文书确定契约关系。已建立《母子健康手册》视同确立签约关系,以发放告知书等形式告知契约关系。新建《母子健康手册》的居民,同步签订签约合约文书,确定契约关系。网上签订合约文书,也视为有效签约。签订签约合约文书时,要明确告知居民签约服务内容、方式、期限和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及其他有关事项,避免居民“被签约”。
2、一个居民签约一个家庭医生团队。现阶段,以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人群,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为重点签约服务对象。在此基础上,逐步拓展服务覆盖范围。
3、签约周期原则上为一年,期满后居民自愿续约或选择其他适合的家庭医生团队签约。鼓励和引导居民就近签约,也可跨区域签约,建立有序竞争机制。
4、家庭医生团队签约前需对居民进行健康评估,再选择适宜的签约服务包签约。签约后,要按服务协议提供主动、连续、综合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以及健康管理服务。服务要及时、到位,避免缺位、重复。
5、签约服务形式和地点要根据签约合约文书以及当时居民健康状况等合理选择,如家庭医生工作室、门诊诊疗、健康知识短信动态推送、面对面随访、电话随访、上门服务、远程医疗等。
6、根据实际情况,照顾不同人群需求和特点,家庭医生团队可开展错时服务、预约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服务,主动完善服务模式。
7、有条件的机构,应为家庭医生团队成员配备统一的着装、出诊装备、交通工具等。注重签约人员形象,提升居民亲和力和信任感。
8、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为家庭医生团队提供必需的业务和技术支持,发挥签约服务保障作用。
9、通过远程医疗、即时通讯等方式,加强上级医院医师与家庭医生的技术交流。将上级医院现有的检查检验、消毒供应中心等优质资源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放。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设置独立的区域医学检验机构、病理诊断机构、医学影像检查机构等,为家庭医生团队提供技术支撑。
10、利用“互联网+”技术,通过移动客户端等多种方式搭建家庭医生与签约居民的交流平台,如健康知识短信动态推送、医患互动交流、患者反馈、健康管理助手等服务,为跨地区和时间的签约服务提供便利,进一步扩大签约覆盖人群,提高居民获得感。
四、签约服务过程中应注意防范哪些风险?
答:1、按照国家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开展合法性签约服务。
2、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规定,机构以家庭病床、巡诊等方式开展的医疗服务,属于合法行为。
3、要引导居民正确理解签约服务的内涵,明确签约服务不等于上门服务,仅针对长期卧床等特殊情况且满足上门服务条件,并愿意承担上门服务风险的居民,才能为其提供上门服务。
4、开展上门服务时,医务人员不应单独上门,至少2人一同前往。上门前应先了解服务对象基本情况,做好健康评估,携带必要的设备和资料。上门应着带有机构标识的出诊服装,但应有别于机构内服务。
5、遇到一次签约不成功,或受时间所限,没有完成签约手续,可以预约下次时间,继续签约。
6、社区签约时,在人群集中时应注意有序疏导,避免拥挤。人群集中时沟通要有效,避免歧义。
7、签约随访要按服务协议及时开展,有效沟通,做好随访记录。鼓励预约下一次随访时间,告知应急联系方式等。
8、电话随访时,要注意放慢语速,耐心倾听。
9、对自我监测数据的使用要谨慎,只能作为参考,不能作为诊断。
10、对不履行签约服务或服务时不配合的,要做好记录和不履约原因,做到有案可查。
11、加强对签约团队人员的在岗培训和帮扶,开展签约服务的过程性指导和有针对性的业务指导,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12、在不加重负担的基础上,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到服务留痕,可查询,可考评,可测量。
13、注意机构运行风险的防范,如费用拖欠等。一旦发现潜在的运行风险,需及时报告县(区)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予以协调解决。
五、签约服务合约文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合同编号及其有效期限
2、合约内容解释权
3、签约居民的身份证号和社保(医保)卡号
4、签约居民的住址和联系电话,及其紧急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5、签约居民选择签约服务包名称和服务内容,及相应的居民自付费用金额
6、签约居民应配合事项或应履行的义务
7、签约居民的权利
交汇点南京晨报记者 戚在兵